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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ge1]驻惠某部人脸识别系统设备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3-10-08阅读:85

人脸识别系统设备采购(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2020-jkczhz-w3005-2)

人脸识别系统设备采购(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1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jkczhz-w3005-2

2.项目名称:人脸识别系统设备采购(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90.70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90.70万元

6.采购需求:

包号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
a人脸识别系统6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详见需求表
说明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一线大型品牌。必须为合法销售,原厂原装、全新正品。

3.运杂费由中标人承担,其中包括接装培训费、铁路运输费、短途公路运输费、吊装费及保险费。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提供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注:①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

1、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对二证合一的要求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2、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安防监控或系统集成)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二级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公安部门颁发);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港、澳、台、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在该公司近3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如法人未到谈判现场需提供)

(五)谈判保证金

(六)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或证明(格式自拟)

(七)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③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发售时间:2021年1月8日2021至1月14日(北京时间09:30—12:0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天健创智中心b座11楼)。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说明:已提交报名资料的的供应商,仅代表满足报名条件,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由评委会在谈判时当场审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月20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天健创智中心b座11楼会议室)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谈判保证金:18000元,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

银行账号:44250100016200000984

未按时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惠某部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机场

联系方式:文先生 1868832111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天健创智中心b座11楼

联系方式:刘工 0755-8248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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