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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1标段(第一标段)[公-NM3]
时间:2024-04-28阅读:191

报建编号:

4201192309220002

报建名称:

武汉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

202404280807330194

招标项目名称:

武汉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1标段

招投标监管部门: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武汉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顾颖

招标代理机构:

中韬华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方志刚

招标联系电话:

13971294649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晏壮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8507106797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三路59号未来科创大厦1号楼

招标类别:

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内容:

房屋建筑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范围内的精装修工程、结构加固工程、电气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自控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抗震支架及实验室家具等,具体以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1388.915

立项批准文号:

2309-420118-04-05-301768

计划工期(日历天):

9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4-04-28 18:00 ~ 2024-05-23 10:00

投资总额(万元):

1388.915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28 18:00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万元,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五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中必须包含实验室施工或净化工程的施工内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材料;4.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五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中必须包含实验室施工或净化工程的施工内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材料;5.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一)投标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whzb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认定合格投标人,即在开标会后初步评审阶段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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