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头闸镇头闸村冷链及仓储项目公开方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头闸镇头闸村冷链及仓储项目已由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管批字[2024]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永晟(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964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层钢结构保鲜库1栋(60mx30mx9.95m),建筑面积1818.04㎡,新建一层钢结构分拣中心1栋(30mx45mx9.95m),建筑面积1387.75㎡,配套室内给排水、供水、供电等附属设施。
2.2 建设地点:平罗县头闸镇头闸村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平罗县头闸镇头闸村冷链及仓储项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7日18时00分至2024年5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启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通知(宁公资发[2020]7号),本次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
5.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解密时不再进行资质证件核实,以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5.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 系 人:周家扬
电 话:0952-6891008
招标代理机构:中永晟(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桥兴苑2号公寓3楼309号
联 系 人:安琦
电 话:18709619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