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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10万吨、20万吨级航道维护性疏浚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公-BPL]
时间:2024-04-22阅读: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10万吨、20万吨级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66.67%;33.33%,招标人为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10万吨、20万吨级航道维护性疏浚监理服务项目; 规 模: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10万吨、20万吨级航道维护性疏浚监理; 建设地点: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监理周期:自开工之日起五年;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2.2招标范围: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10万吨、20万吨级航道维护性疏浚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部门批准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提供2023年9月至今在本单位任意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0 09:00至2024-04-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渤海新区港务大厦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创新园a座13-15f
邮编:/邮编:/
联系人:马工联系人:付杰
电话:18003379291电话:0311-89291477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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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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