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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武江区龙归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公-U0U]
时间:2024-04-17阅读:32

武江区龙归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龙归镇g240、g323沿线

资金来源

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债券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1)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含此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2)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3)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此部分相关的其他要求。

招标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900.0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54.44万元。

招标内容

龙归镇g240、g323沿线龙归镇寺前村、马渡村、社主村、龙归村、坳头村、奇石村、山前村、续源村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

工期

40个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

伍拾肆万肆仟肆佰元整(?5444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1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的劳动聘用关系,需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或退休证(附返聘证明)扫描件(由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予以认可)。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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