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后湖滑坡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备案。以本发改发【2024】39号/辽自然资项【2024】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64.43%/35.5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后湖滑坡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溪湖西路溪湖公园东侧
2.工程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抗滑挡护工程、削方卸载工程、截排水工程、其他工程、监测工程,治理规模34500.6平方米。其中,抗滑挡护工程:建设抗滑桩2144.03立方米、桩板式挡土墙2027.81立方米;削方卸载工程:削方卸载76160.20立方米;截排水工程:截排水沟1007.24米;其他工程:回填压脚7000立方米,彩绘608平方米,绿化6740.81平方米,坡面局部整理8026.59(pt2、xp2、pt3)立方米,坡面局部整理(xp3、xp4-1、xp4-2)11738.14立方米,地裂缝填充875.61立方米,弃土外运77054.51立方米,弃土堆放整理118663.95立方米,围挡918.90米,警示牌4个。监测工程:施工监测120点*次,效果监测340*次。承包人应完成包含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采购(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外)、施工以及其他为完成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等手续)。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10101tp002021688001001 |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后湖滑坡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抗滑挡护工程、削方卸载工程、截排水工程、其他工程、监测工程,治理规模34500.6平方米。其中,抗滑挡护工程:建设抗滑桩2144.03立方米、桩板式挡土墙2027.81立方米;削方卸载工程:削方卸载76160.20立方米;截排水工程:截排水沟1007.24米;其他工程:回填压脚7000立方米,彩绘608平方米,绿化6740.81平方米,坡面局部整理8026.59(pt2、xp2、pt3)立方米,坡面局部整理(xp3、xp4-1、xp4-2)11738.14立方米,地裂缝填充875.61立方米,弃土外运77054.51立方米,弃土堆放整理118663.95立方米,围挡918.90米,警示牌4个。监测工程:施工监测120点*次,效果监测340*次。承包人应完成包含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采购(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外)、施工以及其他为完成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等手续)。 | 599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30.0 |
4.工期要求:2024年05月10日开工至2025年12月30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专项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并且[专业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为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成员单位为施工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
6.其它要求:1、同时具备具有有效期内的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设计甲级和有效期内的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甲级资质;2、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 3、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epc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5、设计负责人与epc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epc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为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成员单位为施工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7、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8、同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不得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注: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2、资格要求须符合《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1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3、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姓名: | ||
单位: |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单位: |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14号 | 地址: | 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
邮编: | 邮编: | 117022 | |
联系人: | 段先生 | 联系人: | 封先生 |
电话: | 024-42806224 | 电话: | 024-43210676 |
传真: | 传真: | 024-43210676 | |
异议联系人: | 封先生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024-4321067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94354280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