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菌分子分型数据处理终端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jl202012080r
2、投标人的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预算审核价: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020年12月25日起至2021年01月0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15:0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5日15:00时(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7、投标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8、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规定出质疑:(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招标文件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提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0、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黄女士 (0595)28067880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1号
邮编:362000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e-mail:qzjlzbdl@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张、小郭
报名费及保证金帐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