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yxm-hlj-2403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青发改字{2023}67号、68号;青发改字{2024}2号、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青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千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青冈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办公室小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冈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
2.3建设规模: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的王长青小区1号楼、王长青小区2号楼、国土小区1#楼(南楼)、国土小区2#楼(北楼)、民安小区1#楼、民安小区2#楼、鑫阳小区1#楼、鑫阳小区2#楼、工商局厢房楼、木器厂5#楼、华泰二期、众鑫豪庭小区1#楼、众鑫豪庭小区2#楼、房产1号楼、盛兴五金、丝路花语楼、农贸市场厢房1#楼(联营)、农贸市场厢房1#楼(三兄弟)、饲料楼、白铁社西侧厢房、二院楼、公园南小楼、张孝飞楼、商业局1#楼、三商店及附属厢房1#楼、三商店及附属厢房2#楼、金府楼(中央大街)、学苑家园小区1#、学苑家园小区2#、交通局老楼、信合家属楼、盛世嘉园a栋、宏博小区1#楼(南楼)、宏博小区2#楼(北楼)、县社楼、创新6号楼、创新7号楼、创新沿街商服、丁峰楼1#楼、丁峰楼2#楼、丁峰楼商服、和谐小区1#楼、和谐小区2#楼、和谐小区商业1#楼、和谐小区商业2#楼、五金楼、公安局家属楼、广播局楼、广播局沿街商业、电线厂楼、运管小区1#楼、运管小区商服、服务局老楼、旅社前栋共计54栋老旧小区进行楼本体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等。
2.4招标范围: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项目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其他管理等;
(2)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涉及的其他设计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3)工程监理: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4)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5)招标代理服务: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及相关服务等工作。
2.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完成标准以省市检查验收通过为准(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560.11万元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项目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等)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可由其它专业负责人兼任);
(2)工程监理专业负责人(总监)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书;
(4)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5)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
(6)招标代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负责人需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1)设计项目组人员配备:建筑、水暖、电气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各1人,设计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可由专业负责人兼任);
(2)监理管理机构人员:土建监理工程师2人、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
(3)造价咨询机构人员:造价人员1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书或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业人员5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负责项目管理中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及综合管理等事宜;(可由专业负责人兼任);
(5)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专业人员1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注:项目班子人员(监理机构人员除外)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职但不得超过2个岗位,且以上配置为本项目需要配备的最低人员标准,投标人须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增加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4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项目管理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能超过3个;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09时00分至 2024 年04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注: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进行网上下载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解密。
7.3开标场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4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各种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报省住建部门。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青冈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办公室小组
招标人:青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
联系人:刘发家
电话:0455-310777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千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561952058
电子邮件:hljqyy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