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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北省灵寿县磁右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公-DKD]
时间:2024-03-30阅读:24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灵寿县磁右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lsx-231123-0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河道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灵寿县河道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灵寿县河道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恒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河北省灵寿县磁右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三标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1)渠道防渗加固长度共计21.999km,其中渠道防渗工程20.573km,渠道清淤加固长度1.426km。(2)渠道建筑物更新改造共计123座,其中农桥重建33座,农桥维修加固23座,水闸重建1座,斗口闸重建62座,隧洞清淤加固4座。(3)巡渠路硬化工程4000m。 2.3建设地点:灵寿县。 2.4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2.5最高限价:35922004.96元。 2.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河北省灵寿县磁右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三标段,具体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它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cjg.mwr.gov.cn“个人参与项目查询”中查询无在建工程,附截图);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1.6其他要求: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5号)规定:本项目预算预留40.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60%),(中小微企业承揽比例不得低于上述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干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承诺书。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2)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预留份额的60%;3)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型标准。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施工所属行业:建筑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施工共分4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只允许中标本项目一个标段。在前一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能再作为其后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5.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3-27 09:00:00至2024-04-02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河道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寿县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163号卓达明郡1号楼1单元602
 邮编:050000邮编:050000
 联系人:付春丽联系人:杜翠亚
 电话:0311-82521150电话:18132438859
 传真:/传真:0311-8987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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