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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车棚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4-04-30阅读:114

招标公告正文:

一、响水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车棚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以响行审投资备〔2024〕1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旭清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响水旭清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市响水县居民小区和商业圈等重点区域。

2、工程规模:项目拟在响水县响水镇、陈家港镇、大有镇、黄圩镇、南河镇、双港镇、小尖镇、运河镇等镇总计300处建设场址实施响水县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绿化拆除面积72500平方米,场地硬化面积225300平方米,建设钢膜结构停车棚300000平方米,配置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10000座,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120000个。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响水旭清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充电桩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等。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六、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拟派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如下表所示

人员数量

持证上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电力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或江苏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监理员

2名

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省外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或省内的监理员及以上资格

须同时具备资料员证书和证取样员证书,如没有,则需另增加上述人员并提供相关证书

4名

备注

①上述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持有监理上岗证。

②以上监理人员数量为最低要求,中标单位须根据业主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增加人员;

③中标后中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的证书原件必须交招标人保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④中标后,上述所有人员配置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须经建设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变更。

⑤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或注册证书所载所学专业为准;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以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如提供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以证书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为准。

①上述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持有监理上岗证。

②以上监理人员数量为最低要求,中标单位须根据业主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增加人员;

③中标后中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的证书原件必须交招标人保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④中标后,上述所有人员配置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须经建设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变更。

①上述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持有监理上岗证。

②以上监理人员数量为最低要求,中标单位须根据业主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增加人员;

③中标后中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的证书原件必须交招标人保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④中标后,上述所有人员配置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须经建设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变更。

七、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师。

b.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4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电力工程的施工监理,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提供类似监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若上述三项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备注: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8、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5月8日17:00时前联系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若不符合上述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

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响水旭清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269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121-418

联系人:况工

电话:13638234242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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