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过江通道、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路面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潭过江通道、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9)112号、苏发改基础发(2021)963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现对龙潭过江通道、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路面技术服务项目ltyl-lmfw-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龙潭过江通道路线起自仪征境内的江北长江大堤,衔接过江通道北接线,在滁河入江口东侧以桥梁方式跨越长江,进入南京市龙潭新城境内,向南从500kv汊龙、汊王高压线与南京综合保税区之间穿过,止于与338省道交叉处,路线全长4924.5米。
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路线起自与沪陕高速交叉处的铜山枢纽北侧,向南从枣林湾世博园东南侧经过,连续跨越胥浦河、宁启铁路、328国道,以隧道方式穿越扬州化工园区后,上跨356省道,穿越龙山森林公园后,止于长江北大堤,接在建龙潭长江大桥,全长约12.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沪陕高速至328国道段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328国道至长江北大堤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ltyl-lmfw-1标段。
招标范围为龙潭过江通道工程桩号k27+786.892~k32+711.392、仪禄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桩号k25+608~k27+786.892范围内的路面技术服务。路面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a、沥青路面施工材料质量评估和咨询。
b、沥青路面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评估和咨询,必须自主进行必要的试验验证工作。
c、沥青路面混合料施工质量评估和咨询,必须自主进行必要的试验验证工作。
d、沥青路面施工工艺评估和咨询。
e、沥青路面施工质量评估与咨询,必须自主进行必要的试验验证工作。
f、沥青路面施工机械设备评估与咨询。
g、沥青路面施工方案评估与咨询(包括试拌和试铺方案)。
h、沥青路面施工技术与试验技术咨询。
i、沥青面层非常规指标试验及科研试验。
j、参与沥青砼路面施工全过程质量管控,包括管控系统平台、拌合站管控设备、施工前场管控设备(包括摊铺工艺监管及路面压实监管等)、车辆运输管控。
k、参加沥青混凝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研究。
l、改性沥青驻厂检测服务工作。
m、服务结束后技术服务人编写技术服务总结报告1篇。
2.3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根据路面工程施工周期实际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单位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检测机构应同时具有:
1)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综合甲级资质;
2)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高速公路沥青路面以下所有三类服务项目:
1)路面技术服务项目;
2)施工智能化管控服务项目;
3)沥青驻厂检测服务项目。
注:①上述三类服务项目可在同一项目合同中完成,也可分别完成;②上述“路面技术服务项目”至少应包含沥青路面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验证、施工技术及工艺评价与咨询等工作。
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项目负责人资格
资质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担任过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技术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上述“路面技术服务项目”至少应包含沥青路面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验证、施工技术及工艺评价与咨询等工作。
(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6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任伟佳、朱鹏
工作qq:2189402611(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参加标段数不限。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