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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淮南市)建设监理标[公-XFX]
时间:2024-03-13阅读:68

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淮南市)建设监理标(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标段名称: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淮南市)建设监理标(二次)

二、标段编号:2024gchng0031-1-重-1

三、项目编号:2024gchng0031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时间:2024年3月12日

六、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5日

七、中标候选人排序: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汇滨路1599号。

(2)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的90%,得分:80.83分。

(3)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4)质量标准:合格

(5)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杨玉献,2210032664。

(6)企业业绩:1、横沙东滩圈围(八期)工程(第一标段),2、横沙红星河整治及反帝圩泵闸新建工程。

(7)总监业绩:1、东台市丁堡河、西潘堡河治理工程,2、青浦区大莲湖泵闸、金泽塘南泵站工程,3、淀山湖防洪大堤及湖滨生态修复工程(淀浦河―分界河),4、淀山湖防洪大堤(汪洋港~莲湖荡)综合整治工程。

(8)企业获奖项:1、淀东水利枢纽泵闸改扩建工程2019-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2、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江边枢纽工程2021-2022 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黄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大河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地址:联合体牵头人:郑州市顺河路49号黄委会综合楼七层(联合体成员:郑州市金水区城北路 5 号 6楼)。

(2)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的90%,得分:80.27分。

(3)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4)质量标准:合格

(5)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理朝辉,2210008880。

(6)企业业绩:1、淮南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项目调整完善工程泥河水利枢纽引河疏浚和泵站改造安装工程施工监理,2、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泵站)工程。

(7)总监业绩:1、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泵站)工程,2、伽师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供配水工程)施工监理。

(8)企业获奖项:1、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大禹奖,2、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包头市段工程-内蒙古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3、沁河下游防洪治理工程-黄委基本建设样板工程。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

(三)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科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5号。

(2)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的95%,得分:61.3分。

(3)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4)质量标准:合格

(5)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蔡开玺,2210013993。

(6)企业业绩:1、高淳区砖墙镇保胜圩耕地质量提升片区项目,2、南河综合整治工程雨花台区段工程。

(7)总监业绩:南河综合整治工程雨花台区段工程。

(8)企业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

八、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浙江宏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平行检验所需的相应检测资质等级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7)款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

九、招标人:淮南市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

十、招标人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中路128号。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0554-2123610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85号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朱工、田工;联系方式:0551―65738036/8138、18909699616

十五、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

异议(质疑)联系人:刘工、朱工、田工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0554-2123610、0551―65738036/8138、18909699616

十六、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十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按《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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