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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公H-ET9]
时间:2024-01-14阅读:6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建设

2、 采购编号:mygcgl(2024)002号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预算金额:3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元

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工期项目地点备注
1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建设详见磋商文件30日历天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6、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项目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41152024119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茂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汤阴县人民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二楼)。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售价:500/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1250900

2、地点:河南茂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汤阴县人民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二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1250900

2、地点:河南茂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汤阴县人民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二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07516

地址:汤阴县坤贞大街西段与光明路交汇处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茂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汤阴县人民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二楼

联系人:韩静

联系方式:1589079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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