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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作业外包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公H-TC8]
时间:2023-12-07阅读:104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作业外包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张家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维修作业外包的请示》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及要求:

1.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作业外包服务(第二次)1.2服务范围: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作业外包服务(第二次)范围:1、对内:对招标人所属公交车辆进行日常维修、二级保养维护、轮胎更换、发动机维修、异型零配件加工、水箱修补、车辆施救、事故车辆维修等作业,由招标人支付公交车辆维修作业费用。2、对外经营,中标人在完成招标人所属公交车辆维修作业的前提下,利用招标人所属场地进行对外经营,承接车辆维修、保养等业务并向招标人缴纳对外维修、保养业务收入分成。

1.3委托代理编号:hzy-zc-23112

1.4招标上限值:46.3万/年三年138.9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上限值,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招标上限值包括公交车辆日常维修、二级保养维护、轮胎更换;发动机维、异型零配件加工、水箱修补、车辆施救、事故车辆维修、维修厂水电费、饮用水送水服务费、每月一次机务检查作业服务费、吸纳的6名员工餐费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向职能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等)

1.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7服务要求:

1、中标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遵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对外承接维保业务收入分成要求:

2.1、对外年度维保业务收入(营业收入)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时,统一以50万元为基数,按照投标人承诺的上缴比例(不低于10%)向招标人上交维保业务收入分成。

2.2、对外年度维保业务收入大于50万元时,以实际维保业务收入(营业收入)为基数,按照投标人承诺的上缴比例(不低于10%)向招标人上缴维保业务收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交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页面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并提交证明材料;(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为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3.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6日-2023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j.gov.cn)“政府采购”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383676784@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答疑变更”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本项目不安排会议答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投标截止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23年12月27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不接受现金。

5.3投标保证金汇入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银行张家界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3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3.1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j.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3.3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3.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3.5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实行电子化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号码:0744-8833296。

5.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7.1、招标人信息

(1)名称: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加油站旁

(3)联系人:漆先生

(4)电话:18974409988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华宇新村华兴楼2单元201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话:18711168733

8、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张家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电话:0744-82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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