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

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项目 > 采购信息

[公H-NEY]建始县金城1号物业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12-06阅读:109

湖北联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金城1号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确认函,拟就建始县金城1号物业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lhjs-2023-004

(二)项目名称:建始县金城1号物业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住宅部分单价不超过0.95/平方/商业部分单价不超过1.0元/平方米/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概况:建始县金城1号总建筑面积140291.93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21248.98平方米;住宅面积93578.95平方米;公用面积405.4平方米;物业用房面积643.62平方米;幼儿园面积411.56平方米;连廊533.87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305.1平方米;;居家养老用房335.7平方米;体育健身用房439.62平方米;地下室22389.13平方米(中标单位自行同业主委员会协商服务内容及管理费用)

2.招标内容:物业服务公司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其受益人为建始县金城1号小区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本小区公共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标示牌、公告栏、建筑小品、景观水系、公共健身设施、围墙等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本小区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共用的公共走廊、楼梯、公共卫生间、业主公共活动室、公共车库、车棚、房屋建筑物墙面等共用部位,区内道路、广场、绿化带、水景、篮球场等公共场所、雨、污水井、沟渠、文娱器材、建筑小品、设施的清洁卫生及区内垃圾的收集、清运等。(业主专用部分清洁除外)

(三)本小区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本小区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区内安全巡视、门岗执勤、消控室值班、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安全设施维修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演练、安全紧急情况处置等;

(五)本小区内及大门出入口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六)本小区内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本小区业主装修管理;

(八)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九)小区公共用水用电费用的缴纳;

(十)本小区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及业主公共活动室的日常管理;

(十一)协助业主委员会做好其他本小区管理服务事项。

3.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最高限价标准如下:

3.1.住宅物业服务费:0.95元/月/平方米(包含物业公共服务费;电梯维护保养、检测费;公摊水电费绿化等全部物业服务费用)。房屋所有权人缴纳。

3.2.商业物业服务费:1.0元/月/平方米(包含物业公共服务费、公摊水电费,不包括电梯维护保养、检测费)。向租房及已售人收取,未售部分自行与业主委员会协商。

4.物业服务合同暂定3年,合同期满,物业公司服务良好,可续签1年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原件,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3年1207日至2023年1214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报名登记表(自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湖北联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朝阳大道37号4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2023年1218830分至0900分(湖北联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朝阳大道37号4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2180900分(湖北联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朝阳大道37号4楼

八、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九、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联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建始县朝阳大道37号4楼

人:谢女士

话:13597810394

人:建始县金城1号小区业主委员会

址:湖北省恩施土家苗族自治州建始县建始大道东50米

人:彭先生

话:15377225228

湖北联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06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c)2008-2024 全国招投标资源交易平台ICP证030176681号1-1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