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郏县妇幼保健院委托就郏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郏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zjy2023-0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最高限价20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 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 包号 |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 |
1 | 动态心电血压记录仪 | 1 | 4 | 4 | 包1 | 否 |
2 | 牙科种植动力系统 | 1 | 6 | 6 | 是 | |
3 | 振荡式红外线治疗仪 | 1 | 10 | 10 | 包2 | 否 |
供货期:7日历天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质保期: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文件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平顶山市光明路与湛北路交叉口西南角高煜地产三楼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报名;
3.2、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原件复印件壹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3.3、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平顶山市光明路与湛北路交叉口西南角高煜地产三楼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名称:郏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郏县行政路东段
联系人:任女士联系方式:0375-5195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1号汉飞金沙国际7号楼40号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方式:1733907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