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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QUA]灵宝市人民法院智慧查控执行员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10-30阅读:84

河南腾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灵宝市人民法院智慧查控执行员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法院智慧查控执行员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dzc-2023-1030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采购智慧法院执行员系统一套,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2、招标范围:灵宝市人民法院智慧查控执行员系统采购项目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资金:305000.00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

8、质保期:1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省份默认全部)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10月31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09日17时30分整;

2、文件领取地点:河南省灵宝市步行街中段(代理公司办公室);

3、文件金额: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若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须提供,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须提供,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六、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20】4号)第6条的规定,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承诺函。投标人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详见磋商文件。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0日08时30分;

2.磋商地点:河南省灵宝市步行街中段(代理公司办公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398-8830209

地址:灵宝市函谷路北段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腾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323983568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五原路商会大厦1702室

(灵宝办事处):河南省灵宝市步行街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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