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麻旺村环境整治文化景观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鹤峰县容美村192号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dfhf-[2023]-41
项目名称:麻旺村环境整治文化景观建设项目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预算金额:¥985000.00(大写:玖拾捌万伍仟元整)
3、最高限价:¥985000.00元(此预算价为本项目最高报价,凡超过此预算的投标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4、建设工期:30日历天
5、采购需求:麻旺村环境整治项目文化景观规划设计方案及尺寸图纸的全部内容。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具备古建筑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且不得相互兼任,安全员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 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在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采购人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原件作资格审查材料备查,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为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关系,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上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192号)
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①、意向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扫描件一套送至湖北省鹤峰县容美村192号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②、意向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一套发送至779777388@qq.com获取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10月7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19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7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19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信息发布媒体: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峰县容美镇麻旺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鹤峰县麻旺村
联系方式: 19971784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容美村192号
联系方式:1562926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15629260008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