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技师学院的委托,对惠州市技师学院考试场所厕所等改造项目工程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符合资格条件并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的定点采购供应商,采购人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装修修缮工程实施定点采购。
一、工程编号:hzgx-2023p062
二、工程名称:惠州市技师学院考试场所厕所等改造项目工程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19292.74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服务内容及需求见比选文件要求。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参与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比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工商注册未满一年的比选申请人,提供比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比选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比选申请人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参加本次采购的比选申请人提供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比选申请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比选申请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比选申请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详见“第六部分竞选文件格式”);
2.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实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比选申请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比选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比选申请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比选申请人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比选申请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注册(装修修缮),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六、响应参与方式
(一)领购比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清晰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1.《领取比选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原件)(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1)本项目采用“线上登记”或“现场登记”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2)线上登记的比选申请人请在“获取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登记资料盖章后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334352795@qq.com)并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登记资料并检查无误后,比选申请人即可邮寄纸质版的登记原件资料(邮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室,收件人:罗工,电话:0752-7823089)。请比选申请人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登记资料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寄出后及时将快递单号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人务必保证登记资料密封完好,如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损坏或遗失等现象,比选申请人将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
(3)现场登记的比选申请人请在“获取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登记资料原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到比选公告规定的地点领取比选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登记资料并检查无误后即登记成功。
七、获取比选文件时间(登记时间):
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期间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室。
获取方式:资料费用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竞选文件时间、地点
(一)竞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竞选文件)。
(二)竞选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室)。
(三)比选时间:2023年9月25日9时30分。
(四)比选地点: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室)。
九、竞选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保证金。
十、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三)相关公告在媒介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本项目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技师学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西区31号
采购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752-2731215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公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b座703室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782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