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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iyd]恩施市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10-08阅读:43

【项目概况】

恩施市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yes-jmy-2023-048

2、项目名称:恩施市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1标段:35万元;2标段:46万元;3标段:18.6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原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湖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鄂交质监[2009]第57号)、交通运输部颁《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3450—2019)、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恩施州、恩施市关于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及质量考评办法的相关规定、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合同、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规程等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及采购人要求,完成检测和检测相关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竣交工验收检测,过程检测,工程实体、外观检测,内业资料审查,出具检测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意见,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检测服务。

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1标段:恩施市农村公路验收检测;

2标段:恩施市熊家岩村三丘田至二龙寺村瓦场坡等重点农村公路竣交工检测及过程检测;

3标段:恩施市农村公路桥梁工程竣交工检测及1座大桥过程检测。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检测范围),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检测范围),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检测范围),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1、2标段: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且职业资格范围含道路专业;拟派至少2名具有相关经验的检测员或试验检测师(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证或助理试验检测师证或试验检测师证且职业资格范围含道路专业)。

3标段: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且职业资格范围含桥梁专业;拟派至少2名具有相关经验的检测员或试验检测师(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证或助理试验检测师证或试验检测师证且职业资格范围含桥梁专业)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供应商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及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5)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室)

3、方式:将采购文件领取表(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文档传至邮箱:eszjhy@126.com(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视为无效。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9月2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9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金满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旗峰坝还建小区

联系方式:18171572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0718-8299089

邮 箱:eszjhy@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冉先生

电 话:18171572658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6日

采购文件领取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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