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02011-0007001001-0043
项目名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物现场监测执法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78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物现场监测执法设备购置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便携式防爆总烃分析仪 | 套 | 2 |
2 |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 套 | 1 |
3 | voc/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 | 台 | 5 |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中孚大厦第5层503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
联系方式:0769-23391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簪花路11号1单元503室
联系方式:0769-2288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