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

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项目 > 工程招标

[公H-mew]南新五队桥梁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10-08阅读:110

项目概况

南新五队桥梁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奥园广场sy5栋211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2022-089

项目名称:南新五队桥梁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73214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25892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拆除并新建桥梁、道路工程等,本项目不分包组。具体内容详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投标仅适用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的行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格式得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招标代理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本磋商文件格式三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中、小、微型企业将被拒绝投标,符合条件的中小型、微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②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③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④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⑤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至 2022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奥园广场sy5栋2112

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珠海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奥园广场sy5栋2112)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奥园广场sy5栋2112。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奥园广场sy5栋21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沙镇南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南新三队210号

联系方式:彭工、134115804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奥园广场sy5栋2112

联系方式:蒋迎春、13302874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迎春

电 话: 13302874889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c)2008-2025 全国招投标资源交易平台ICP证030176681号1-1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