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惠安县科山公园艺术灯光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a#201-202中台集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cg2022-0803
项目名称:惠安县科山公园艺术灯光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3.038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3.038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1-1 | 惠安县科山公园艺术灯光工程 | 1(批) | 惠安县科山公园艺术灯光,包括灯光、配管、电缆敷设、中控等。详细的项目范围界定及内容见设计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9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①(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②(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①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3)明细:其他资格要求 描述: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明细:资格要求补充说明 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磋商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磋商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9日 至 2022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a#201-202中台集团)
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a#201-202中台集团)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a#201-202中台集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90000.00)。
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惠安东园支行 |
银行账号:13521401040000358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
2.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惠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建筑业大厦1#楼四层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5-8733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a#201-202中台集团
联系方式:张先生/0595-87377865、13799470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595-87377865/1379947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