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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ip3]霞浦县红火蚁专业化防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10-08阅读:37

项目概况

霞浦县红火蚁专业化防控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jcs-[2023]-051

项目名称:霞浦县红火蚁专业化防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主要采购需求数量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磋商保证金所属行业
11-1其他农业服务红火蚁专业化防控服务1项380000.003800.00农、林、牧、渔业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②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材料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货物、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至 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方式:本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异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邮寄至本公司或原件扫描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664394769@qq.com)。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 户 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3505016861070000105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宁德市霞浦县六一七路237号

联系方式:陈奶凤 /18759362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联系方式:小胡 0593-2951696/17305932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奶凤

电 话: 18759362016

附件下载: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3+(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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