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zcg-sl(tp)2021-001号(招标文件编号:fzcg-sl(tp)2021-001号)
二、项目名称:疏勒县停车场对外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李维强
供应商地址:新疆疏勒县
中标(成交)金额:46.58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李维强
供应商地址:新疆疏勒县
中标(成交)金额:31.6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李维强
供应商地址:新疆疏勒县
中标(成交)金额:36.78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喀什愿望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喀什市
中标(成交)金额:53.55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付军伟
供应商地址:新疆疏勒县
中标(成交)金额:55.6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李维强 | 疏勒县停车场对外承包项目(一包) | 第一包9个停车场,476个停车位。 | 管理模式:将承租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纳入正华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安装设备、统一服装、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服务标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就其所中包号做出承诺,每个停车场最少解决1名低收入人员就业。本项目成交后严禁分包、转包。承租合同签订后,有关停车场的困难诉求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场所涉及的设备故障、人员纠纷、突发应急情况的处置等)。 | 1年 | 收费标准: 小车(7座含7座以下)、大车(7座以上)、摩托车。室外停车场小车每车每小时2元收取;凉棚内每车每小时3元收取;室内停车场大车每车每小时4元收取;凉棚内每车每小时6元收取;摩托车、电动车每车每次1元收取。 收费时间规定: ①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内免费,超出30分钟按1小时计算,每小时2元收取。 ②夜间停车按每小时2元计算,最高不超过每车8元计费。 ③白天时段是指北京时间早9:00—晚22:00,夜间时段是指北京时间晚22:00一次日早9:00。 ④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每停一次收取1元。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李维强 | 疏勒县停车场对外承包项目(二包) | 第二包9个停车场,430个停车位。 | 管理模式:将承租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纳入正华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安装设备、统一服装、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服务标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就其所中包号做出承诺,每个停车场最少解决1名低收入人员就业。本项目成交后严禁分包、转包。承租合同签订后,有关停车场的困难诉求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场所涉及的设备故障、人员纠纷、突发应急情况的处置等)。 | 1年 | 收费标准: 小车(7座含7座以下)、大车(7座以上)、摩托车。室外停车场小车每车每小时2元收取;凉棚内每车每小时3元收取;室内停车场大车每车每小时4元收取;凉棚内每车每小时6元收取;摩托车、电动车每车每次1元收取。 收费时间规定: ①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内免费,超出30分钟按1小时计算,每小时2元收取。 ②夜间停车按每小时2元计算,最高不超过每车8元计费。 ③白天时段是指北京时间早9:00—晚22:00,夜间时段是指北京时间晚22:00一次日早9:00。 ④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每停一次收取1元。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李维强 | 疏勒县停车场对外承包项目(三包) | 第三包9个停车场,360个停车位。 | 管理模式:将承租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纳入正华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安装设备、统一服装、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服务标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就其所中包号做出承诺,每个停车场最少解决1名低收入人员就业。本项目成交后严禁分包、转包。承租合同签订后,有关停车场的困难诉求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场所涉及的设备故障、人员纠纷、突发应急情况的处置等)。 | 1年 | 收费标准: 小车(7座含7座以下)、大车(7座以上)、摩托车。室外停车场小车每车每小时2元收取;凉棚内每车每小时3元收取;室内停车场大车每车每小时4元收取;凉棚内每车每小时6元收取;摩托车、电动车每车每次1元收取。 收费时间规定: ①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内免费,超出30分钟按1小时计算,每小时2元收取。 ②夜间停车按每小时2元计算,最高不超过每车8元计费。 ③白天时段是指北京时间早9:00—晚22:00,夜间时段是指北京时间晚22:00一次日早9:00。 ④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每停一次收取1元。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喀什愿望商贸有限公司 | 疏勒县停车场对外承包项目(四包) | 第四包10个停车场,560个停车位。 | 管理模式:将承租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纳入正华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安装设备、统一服装、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服务标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就其所中包号做出承诺,每个停车场最少解决1名低收入人员就业。本项目成交后严禁分包、转包。承租合同签订后,有关停车场的困难诉求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场所涉及的设备故障、人员纠纷、突发应急情况的处置等)。 | 1年 | 收费标准: 小车(7座含7座以下)、大车(7座以上)、摩托车。室外停车场小车每车每小时2元收取;凉棚内每车每小时3元收取;室内停车场大车每车每小时4元收取;凉棚内每车每小时6元收取;摩托车、电动车每车每次1元收取。 收费时间规定: ①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内免费,超出30分钟按1小时计算,每小时2元收取。 ②夜间停车按每小时2元计算,最高不超过每车8元计费。 ③白天时段是指北京时间早9:00—晚22:00,夜间时段是指北京时间晚22:00一次日早9:00。 ④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每停一次收取1元。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5 | 付军伟 | 疏勒县停车场对外承包项目(五包) | 第五包10个停车场,590个停车位。 | 管理模式:将承租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纳入正华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安装设备、统一服装、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服务标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就其所中包号做出承诺,每个停车场最少解决1名低收入人员就业。本项目成交后严禁分包、转包。承租合同签订后,有关停车场的困难诉求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场所涉及的设备故障、人员纠纷、突发应急情况的处置等)。 | 1年 | 收费标准: 小车(7座含7座以下)、大车(7座以上)、摩托车。室外停车场小车每车每小时2元收取;凉棚内每车每小时3元收取;室内停车场大车每车每小时4元收取;凉棚内每车每小时6元收取;摩托车、电动车每车每次1元收取。 收费时间规定: ①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内免费,超出30分钟按1小时计算,每小时2元收取。 ②夜间停车按每小时2元计算,最高不超过每车8元计费。 ③白天时段是指北京时间早9:00—晚22:00,夜间时段是指北京时间晚22:00一次日早9:00。 ④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每停一次收取1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万妍、赵丽凤、刘跃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要求,双方协商按照中标金额的1.5%计取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362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疏勒正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疏勒县工业园管委会
联系方式:联系人: 穆太力普 ;电话: 15199449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方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1幢10层b15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工;电话:15022985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502298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