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cgf-bbsy-2022005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微波消融治疗仪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蚌埠焰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华路466号3号楼8层01086、01087号
成交金额:设备:120000元/台
耗材(单人份):61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微波消融治疗仪 品牌(如有):南京亿高 规格型号: ec0-100a1 数量:1台 报价:设备:120000元/台 耗材(单人份):61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葛晖(业主评委)、梁林、吴晓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以中标价格为基础计算,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的50%执行,低于4000元按4000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2022年2月14日至 20212年2月15日(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新地城市广场5栋1811。联系电话:1845520122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蚌埠市蚌山区胜利中路38号
联系方式:许女士 0552-303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新地城市广场5栋1811
联系方式:张工 18455201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455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