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27-3废液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龙27-3废液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敖林西伯乡龙湖路北侧龙27-3井场。
建设规模:基建压裂返排液处理及回注装置,年处理压裂返排液8万m3,年回注水8万m3,项目总投资470.0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事业部
联系方式:13836711679 联系人:文领章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柳街2号
邮政编码:163453
email:wenlingzhang@petrochina.com.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绿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346602750 联系人:王涵
通讯地址:大庆高新区火炬新街24号金鹰国际写字楼2-1301
邮政编码:163316
email:lvyuanhuanchuang@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条件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作者(133****8539,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1-10-10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