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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应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故依法对《包头市金达立热源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作者(186****0933,已修改2次), 最新修改于2021-11-03 01:42
附件1:包头市金达立热源厂一期工程环评报告表-修改后.pdf1.1 mb, 下载次数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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