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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dqczb21f063(招标文件编号:gdqczb21f063)
二、项目名称:五华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同略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23号501室(部位:6039)(仅限办公)
中标(成交)金额:30.42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同略科技有限公司
按蹉商文件要求。
按蹉商文件要求。
按蹉商文件要求。
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文胜、杨淑兮、温导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定额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华县人民法院
地址:梅州市五华县
联系方式:陈先生0753-4181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d2-820室
联系方式:张小姐0753-2331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 0753233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