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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v1k]盘山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成交公告
时间:2023-10-08阅读:42

一、项目编号:lnqy-2023-01-01(招标文件编号:lnqy-2023-01-01)

二、项目名称:盘山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豫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32-14号(1-3-5)

中标(成交)金额:75.05704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辽宁豫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盘山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负责盘山县人民医院(面积47632.60平方米,其中包括建筑面积、停车场面积、120通道及消防通道面积)的安保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1.医院门前等部位的车辆摆放。

2.每天早7点上班到早七点7点下班(上二十四小时,休二十四小时),每天17点医院职工下班时,保安员负责下班通道的秩序指挥和维护,保证医院职工安全下班。

3.保安员负责医院内部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看护工作。

4.负责医院门前摆车工作。

5.负责肿瘤科门前车辆摆放工作。

6.负责重点部位的保安巡逻看护工作。

7.消防通道及120通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8.保安员必须持保安证上岗,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一年,具体以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服务期一年,具体以签订日期为准。1.保安人员严格执行甲方规定,需要乙方配备执法记录仪两个,外围巡逻警务电动车两台,楼内设置签到表,每一小时一次巡视并以图片水印相机方式发到工作群内。

2.严格制止闲杂人员小商小贩贴发涂抹广告,推销人员进入院内。

3.按规定着装上岗,服装统一整洁,对进院患者讲究文明讲礼貌。

4.每年至少四次以上反恐演练,配合急诊对无家属患者或家属少的患者给与帮助。

5.对进院的车辆进行疏导,摆放整齐、车头车尾一致。

6.保安人员严禁迟到早退、睡岗、空岗、吸烟、下棋、打扑克、饮酒等现象存在。如有违反以上现象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7.消防员持证上岗,对消防主机以及消防设施有一定操作能力,对初期火灾有一定处置能力,对全院每月至少一次消防及演练,每天三次以上消防巡查签到。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丑景伟、尤晋年、凌清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和国家发改委发行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工程类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盘山县

联系方式:李飞 、17824282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千赢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奥体万达a3-3114

联系方式:徐秀艳、15940454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秀艳

电 话: 1594045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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