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光耀生猪养殖场年出栏8000头生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贵港市覃塘区光耀生猪养殖场年出栏8000头生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光耀生猪养殖场年出栏8000头生猪项目。
建设单位:贵港市覃塘区光耀生猪养殖场。
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鸡屎窝南面。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4栋猪舍,生猪年出栏量为8000头;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工程、环保设施等;公辅工程包括发电机房60平方米;消杀房120平方米,饲料房150平方米;环保设施包括粪污暂存池容积960m3,1座异位发酵房,发酵床有效容积为1170m3(41.6×17.6×2m,同时按80%负荷计);初期雨水池180m3、事故应急池150m3。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资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贵港市覃塘区光耀生猪养殖场年出栏8000头生猪项目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ak9pbaxwahaextln_rjza?pwd=iqyw
提取码: iqyw
本项目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项目的环评报告书。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周边居民)。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意见征询时间与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贵港市覃塘区光耀生猪养殖场
联系电话:19807822822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贵港市覃塘区光耀生猪养殖场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