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丰镇市泰洋顺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矿热炉尾气年产2万吨硅酸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0nhgoulodybcqxpzzvrlw提取码:yefb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