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崇州市高金食品肉制品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崇州市高金食品肉制品精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高金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崇州市羊马街道福田村;
项目概况:扩建生产厂房(车间)33173.2 平方米,厂房所占用土地使用性质是工业用地,建设生猪屠宰生产线、预制菜生产线、食用猪油生产线、冷链物流中心等,对现有厂区生产设备进行产能升级,拆除部分建筑,扩建污水处理站,以上设备均不涉及限制类、淘汰类设备。扩建后全厂将形成屠宰生猪200 万头/年,预制菜10800吨/年,食用猪油4340 吨/年的生产能力。
二、公众意见表及环境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bvksjmqsxdfcyu26y8uiq
提取码:5msi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和反馈。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高金食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冉志
电 话:18190175130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新创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致远
电子邮件:18180897812
邮箱:491105447@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信息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2025年3月10日-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