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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4年度绍兴市城市展示馆日常运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集采]
时间:2024-10-26阅读: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2024年度绍兴市城市展示馆日常运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4年度绍兴市城市展示馆日常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1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派驻的人员接受绍兴市城市展示馆管理,负责做好城市展示馆的日常运营具体工作,包括展厅管理、人工讲解、场馆环境提升、日常运营等服务工作,确保城市展示馆正常运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51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绍兴市城市展示馆是绍兴城市展示的重要窗口,目前由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城市展示馆也一直在持续接待海内外、省内外各类团队的参观,实际运行效果理想,得到了各类团队的认可。且各类媒体也已经多次做了相关宣传、报道,故只能持续运行无法停顿。由于前阶段城市展示馆承担了国际大学生夏令营、海外学联代表、“中国寻根之旅”夏令营、港澳青年和台湾参访团以及外籍教授等重要接待,如果更换运营服务团队将在一段时间内无法保证服务质量,从而影响绍兴的城市形象,只能由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提供服务。

鉴于项目具有唯一性、延续性、以及专业性,为确保此次项目顺利实施,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因此,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48-49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王英豪

联系电话:0575-85148167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9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沈灿

监管部门电话:0575-85209806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0.25专家论证资料.pdf(1.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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