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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六安市气象局安徽省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安市舒城县霍邱县霍山县及金寨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改造项目中标公告[集采]
时间:2024-10-25阅读:16

一、项目编号:fz-20240925(招标文件编号:fz-2024092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安市舒城县霍邱县霍山县及金寨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颐影视听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69号西湖国际广场b座2110室

中标(成交)金额:244.82267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安徽颐影视听科技有限公司全彩屏、处理器、配电系统等艾比森、艾比森、艾比森等klc0b1.2、avc-n10、定制等14㎡、1台、1套等13500元/㎡、5135元/台、1150元/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鲍传信、刘宏景、司友唤、蒋莲杰、李金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4650918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5.83。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汇处-振兴m大厦(a座)19楼招标采购部,联系电话:0564-3383801。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气象局

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208号

联系方式:李光余0564-3222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汇处-振兴m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黄工、袁工0564-3383801、18175021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光余

电 话: 0564-32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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