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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交通领域新型污染源检测设备计量能力建设(重新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集采]
时间:2024-10-17阅读:14

一、项目编号:zj-2442326二次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交通领域新型污染源检测设备计量能力建设(重新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440000.00(元)广州市腾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道永泰路学山塘大街29号a1栋103a
2报价:229000.00(元)杭州卫蓝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松合时代商城1幢1603室
3报价:373000.00(元)杭州卫蓝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松合时代商城1幢1603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机动车排放检验用obd诊断仪校准装置机动车排放检验用obd诊断仪校准装置详见附件2220000详见附件
2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排放检测用流量分析仪校准装置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排放检测用流量分析仪校准装置详见附件2114500详见附件
3便携式傅里叶红外气体分析仪便携式傅里叶红外气体分析仪详见附件1373000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毅萍,赵存彬(第1、2、3标项采购人代表),曹李民,周永斌,陈涛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广州市腾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2.569.567.567.565.566.524.5591.05
1杭州卫蓝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2.567.565.565.567.565.722.8888.58
1广州市鑫瑞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52.053.051.052.052.052.030.082.0
1河北中航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2.054.051.052.054.052.622.0474.64
1内蒙古恒达中科科技有限公司49.050.048.049.048.048.818.066.8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杭州卫蓝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9.565.561.563.565.563.124.7687.86
2河北中航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5.057.058.055.056.056.230.086.2
2杭州博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51.051.050.049.051.050.421.1671.56
2西安亿诚交通科技有限公司45.044.042.043.045.043.821.8165.61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杭州卫蓝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4.070.068.068.068.067.628.9596.55
3广州市腾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1.567.567.565.562.564.926.8791.77
3河北中航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6.056.053.052.054.054.227.081.2
3广州市鑫瑞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50.052.052.048.051.050.630.080.6
3杭州博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53.052.050.052.052.051.822.9874.78
3内蒙古恒达中科科技有限公司50.049.048.048.048.048.625.7174.31
3合肥皇觅科技有限公司47.047.047.047.048.047.222.5169.71
3西安亿诚交通科技有限公司43.045.044.045.044.044.224.068.2

标项1标项2标项3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各标项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

1、金额:各标项中标价格的0.9%。标项1(3960元)标项2(2061元)标项3(3357元)

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中标服务费缴纳至如下账号:

(1)收 款 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37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路3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025357

质疑联系人:王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25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钢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2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附件信息:

报价明细表.zip

678.9k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494.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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