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迎江区新洲乡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及乡村振兴项目―迎江区2025年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x102新洲乡通乡公路)
项目编号
h0gc24a03g185
招标人
安庆市振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庆锐科生态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高先生
联系方式:0556-5470266
最高限价
人民币:30188838.08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2500000.00元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五楼
联系方式:0556-599996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评标法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称
徐州市交通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工期
180日历天
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苏山街道苏山商贸综合楼c-1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28546565.26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2500000.00元
项目经理
钟宜萍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苏1322020202103041
项目总工
李世博
质量标准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无
项目经理业绩
大沙河国家湿地公园与332省道连接线建设工程一标段。
项目总工获奖
无
项目总工业绩
无
企业获奖
1、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荣获2022-2023年度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
2、s332安庆至望江改建工程荣获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1、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工程;
2、白马湖大道工程bmhdd-sgⅱ标段。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称
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工期
180日历天
地址
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裕安路688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28812228.28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2500000.00元
项目经理
薛振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1342010201308571
项目总工
强亚平
质量标准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无
项目经理业绩
g345临泉至关庙段改建工程(s204至关庙段)。
项目总工获奖
无
项目总工业绩
无
企业获奖
1、g220阜南会龙至洪河桥段改建工程(会龙至王大湖段)荣获2022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2、金安区毛坦厂至东石笋公路建设工程(景区道路)荣获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1、g105太和桑营至三角元段改建工程(双浮至三角元段);
2、g329柘皋至夏阁段改建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称
黄山新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180日历天
地址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戴震路63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29077888.84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2500000.00元
项目经理
常文进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1342017201826481
项目总工
唐鑫鹏
质量标准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无
项目经理业绩
肥东县2018年县级公路畅通工程永店路(同心至牌坊)改造工程2标段。
项目总工获奖
无
项目总工业绩
无
企业获奖
1、s434呈歙路歙县段改建工程被评为2020年度安徽交通优质工程奖;
2、肥东县2017年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庞合路改造工程被评为2022年度安徽交通优质工程奖。
企业业绩
1、肥东县2017年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庞合路改造工程2标段;
2、歙县跳石至呈坎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徐莉莉,联系电话:0556-5999961。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5991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