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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灭火药剂)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需求公示[集采]
时间:2024-09-25阅读:27

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灭火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灭火药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金消采g2024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8195266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李渔东路23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0579-821910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13819526680

代理机构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东一路88弄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灭火药剂)采购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采购要素公布如下,并征求意见。

1.意见征询编号:金消采g2024017

2.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评分标准;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3.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4-09-29

2)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请于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597046683@qq.com(请按附件格式填写,意见包括相关盖章后扫描件及可修改excel稿),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联系人:李女士

4)联系电话:13819526680

5)联系邮箱:597046683@qq.com

4.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5)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5.注意事项:

1)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2)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3)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发布采购公告确定的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仍有异议的,请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代理机构联系。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35.708000 万元(人民币)

附件下载:意见建议填写格式.xls

附件下载:需求公示定稿:招标文件(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全市灭火药剂装备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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