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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和县城区圪塔渠至圪塔坪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四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集采]
时间:2024-09-11阅读:3

永和县城区圪塔渠至圪塔坪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四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09月11日—2024年09月13日

永和县城区圪塔渠至圪塔坪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四标段(二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永和县城区圪塔渠至圪塔坪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四标段(二次)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永和县城区圪塔渠至圪塔坪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四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
1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67.996986万元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120日历天
2山西省第八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368.826029万元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120日历天
3山西金地源地质科技有限公司368.981876万元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12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贾海琪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2142021202262219

2山西省第八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焦增荣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1142011201104684

3山西金地源地质科技有限公司于月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114202320230094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1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2山西省第八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3山西金地源地质科技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勾通

联系电话:0357-2031515、18636743673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新能源大厦b1层

电子邮件:sxxygcxmglyxgs@163.com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邵雪岗

电话:13097627777

电子邮件:lfxnb@163.co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和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正大路10号

联系人:王新军

电话:15603470777

电子邮件:lfyhgt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新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新能源大厦b1层

联系人:勾通

联系电话:0357-2031515、18636743673

电子邮件:sxxygcxmgly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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