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坪乡天河竹苑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草坪乡天河竹苑装修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339001 | |||
招标人 | 桂林市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桂林市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为草坪乡天河竹苑装修工程,装修范围为1#、2#、3#、5#、6#楼地上三层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包括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园路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本项目建筑面积为7867.42㎡。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26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30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桂林市金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桂林市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市金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桂林市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6932805.77元 | |||||
工期 | 104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邱峥荣(注册编号:桂245111120511;身份证号:452701********273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志初(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01161;身份证号:452332********249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1)地王国际7#、14#楼及7#、14#楼地下室 ;(2)地王国际1#、12#、13#楼及1#、12#、13#楼地下室工程。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市国立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6962446.13元 | |||||
工期 | 104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王明才(注册编号:桂1452012201203925;身份证号:452323********317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彭朝阳(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4)0003944;身份证号:430521********685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1)蔚蓝铭都1#-3#、6#、7#楼及二期地下室、三期地下室;(2)顺祥·天骄7#、8#、10#、11#、22#及地下室工程。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6946161.32元 | |||||
工期 | 104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吕赫(注册编号:桂1452019202000430;身份证号:450303********052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叶婧(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4966;身份证号:450302********154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jx31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楼项目;(2)桂林医学院临桂新校区大学生艺术中心。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3825369 |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