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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食堂原材料副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公-PIJ]
时间:2024-08-22阅读:4

一、项目编号:fg-c71-dth-2406007(招标文件编号:fg-c71-dth-2406007)

二、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食堂原材料副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盛华佳业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平谷区熊儿寨乡熊儿寨大街161号

中标(成交)金额:38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北京盛华佳业商贸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食堂原材料副食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机关食堂原材料副食采购项目拟委托供应商提供代购服务。

主要采购包括:本次采购涵盖了各类食材及相关用品(如生鲜、蔬菜、粮油、调料、奶制品等)。要求所有原材料,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水果、蔬菜必须是新鲜无虫蛀、无明显机械损伤;米面、调料、副食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包装完好,足斤足称;肉类、海鲜保证新鲜,并经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检测合格等; 对方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联系人,保证在各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满足食堂原材料供应;对于供应的材料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供货单位必须按相关要求向我方提供各类票据和证明;所有原材料应按我方的采购数量和要求规格进行供应,杜绝缺斤短两、过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副食有权拒收,需严格按我方提出的菜品质量与标准执行。

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 10 号机关服务中心机关食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完全满足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若思、郑艳芹、邢晓慧、王琪、张雨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相应类别(货物、服务、工程)规定下浮5%收取对应类别的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55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标报价按照浮动率报价,最终中标浮动率为上浮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1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64542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

联系方式:林铮 15001081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铮

电 话: 15001081357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食堂原材料副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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