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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济南市槐荫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公-AY5]
时间:2024-08-19阅读:6

一、项目编号:sdlyxm-cs-2024013(招标文件编号:sdlyxm-cs-2024013)

二、项目名称:济南市槐荫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润华集团山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913701047306810980

中标(成交)金额:39.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润华集团山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济南市槐荫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济南市槐荫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本次采购范围为采购范围包括确定一家供应商,提供全新同款10辆采用动力电池作为动力来源的国产品牌新能源纯电动汽车(不含司机、市场指导价不超过12万元)及充电桩的安装、技术支持及协调工作等配套服务的所有工作,即交钥匙项目。本次采购范围为采购范围包括确定一家供应商,提供全新同款10辆采用动力电池作为动力来源的国产品牌新能源纯电动汽车(不含司机、市场指导价不超过12万元)及充电桩的安装、技术支持及协调工作等配套服务的所有工作,即交钥匙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具体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采购标的名称及数量: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数量:合同一年(12个自然月)一签,时间从用车之日起计算;一年(12个自然月)后,采购人有权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及车辆使用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原则上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36个自然月),续签合同的服务内容、数量、标准、金额原则上不变。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慧、王宗勇、闫成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定价模式进行计取,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磋商小组综合评审,润华集团山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山东奥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德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润华集团山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1.50分,名次为第一名;山东奥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0.25分,名次为第二名;济南德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63.32分,名次为第三名;山东奥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德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较低,依据磋商文件及综合评分法,故确定润华集团山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南市槐荫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12号

联系方式:0531-5822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蓝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鹊华大道鸿腾湖景财富中心

联系方式:赵经理13021708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经理

电 话: 13021708363

附件下载: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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