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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白塔畈镇村组道路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第1次[公-J3E]
时间:2024-08-15阅读:8

白塔畈镇村组道路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相关方的异议函,经调查处理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康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徐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资格被取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名依次确定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恒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进行二次公示。

项目名称白塔畈镇村组道路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e341524001003715
标段名称白塔畈镇村组道路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e341524001003715001
招标人金寨县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最高限价15556175.51元
代理机构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

联系人:曹工

电话:0564-271616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计划工期7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该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十一条“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做无效标处理。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恒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联合体牵头单位: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投标工期70日历天
地址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文汇中央广场2501-2513室;联合体成员单位: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551号鼎金大厦1207
投标价(元)/费率(%)12000033.79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苏成国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皖1342022202301217
项目技术负责人吴明光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潜山市x204余井大桥到杜埠大桥段(湖潘路)提质改造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1、g242新晃县城至平仑坳公路一期工程(扶罗至平仑坳);

2、朗县拉多乡新扎村至洞嘎镇滚麦村公路改建工程1标段。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1、潜山市x204余井大桥到杜埠大桥段(湖潘路)提质改造工程;

2、裕安区牛华路改造工程;

3、叶集区孙岗乡2021年农村公路其他项目、产业路项目(三标段);

4、灵璧县2021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二标段;

5、g242新晃县城至平仑坳公路一期工程(扶罗至平仑坳);

6、朗县拉多乡新扎村至洞嘎镇滚麦村公路改建工程1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金寨顺达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省滨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联合体牵头单位: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投标工期70日历天
地址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坤瑞大厦1栋1704-1707室;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华阳镇望江大道1366号
投标价(元)/费率(%)12742374.48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王耀雄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皖234151671991
项目技术负责人徐群策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涡阳县2020年农村道路建设项目01-13标段05标段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1、2022年蒙城县农村公路提升工程第8标段;

2、g235新海线郎溪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1、亳州市谯城区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第1标段;

2、金寨县2021年通公交道路建设项目(吴家店-太平山);3、2022年蒙城县农村公路提升工程第8标段;

4、g235新海线郎溪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5、涡阳县2020年农村道路建设项目01-13标段05标段。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9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金寨县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寨县白塔畈镇街道(马窑街道)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0564-7328020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地址: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16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64-735077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 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地址: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16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64-7350779。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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