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妇幼保健院(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妇幼保健院(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smfyzb-2023040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开标日期: 2023年7月3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阜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开发区七里铺路219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供货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俊、张敏侠、谢允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颍东区妇幼保健院(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阜阳市颍东区妇幼保健院(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人:高静顼 电 话:0558-2365022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始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华润阜阳中心-双子塔b座2204室
项目联系人:冯久山联系电话:15357623699
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公告期限: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5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始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华润阜阳中心-双子塔b座2204室 ,联系电话:1860965368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市颍东区妇幼保健院(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