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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纯晶硅项目(一期6万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补充公示
时间:2023-12-29阅读:43

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纯晶硅项目(一期6万吨)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补充公示

一、项目建设背景

我单位拟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内建设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纯晶硅项目,该项目已于2023年9月7日取得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309-150221-04-01-268699)。备案内容年产12万吨高纯晶硅,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6万吨,二期建设6万吨,总占地面积约1074亩,主要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约266102平方米,定员约1200人。建设内容:一期6万吨多晶硅建设内容:1套冷氢化及其配套装置(含渣浆、高沸)、1套精馏装置(含精馏、吸附、反歧化)、1套还原装置及配套水系统、1套三氯氢硅合成装置、1套盐酸解析装置(1条线)、1套电解制氢装置(3台电解槽及配套设备)、1套整理装置、1套尾气回收装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罐区(配套12万吨)、供水、供电、供气/汽、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中央控制室、化验室利用厂前区已有建筑物。二期6万吨多晶硅建设内容:1套冷氢化及其配套装置(含渣浆、高沸)、1套精馏装置(含精馏、吸附、反歧化)、1套还原装置及配套水系统、1套盐酸解析装置(依托一期盐酸解析装置增加6万吨多晶硅对应的一条盐酸解析设备线)、1套电解制氢装置(依托一期电解制氢装置增加6万吨多晶硅对应的电解槽及配套设备)、1套整理装置(依托一期整理装置增加6万吨多晶硅对应的包装生产线)、1套尾气回收装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供水、供电、供气/汽、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

二、一次、二次公示情况

备案后,我公司委托环评单位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两期工程12万吨多晶硅项目的环评开展工作,并于2023年9月18日在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mtyq.gov.cn/gsgb2/25011835.jhtml)进行了首次信息公开,公示期10个工作日;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23日在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mtyq.gov.cn/gsgb2/25026151.jhtml)上进行了网络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于2023年11月24日和2023年12月1日在《包头晚报》上进行了公示。

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异议或者反对建设的情况。

我公司结合实际建设时序节点要求,先报审备案项目一期6万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万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中关于项目建设内容、污染源强统计中均是按照一、二期工程分开统计,环境影响评价预测内容按照12万吨总体规模进行预测评价,在采取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规模调整为6万吨以后,项目排污减低,较12万吨规模对周边的环境影响降低,因此本次针对建设规模调整进行补充公示。

三、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纯晶硅项目(一期6万吨)

2.建设单位名称: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332643316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山格架化工园区内,经四路东侧,经七路西侧,萨凉公路南侧,纬五路北侧

6.项目建设内容:年产6万吨高纯多晶硅,主要包括:电解水制氢装置、盐酸解析装置、三氯氢硅合成、冷氢化装置、精馏装置(含精馏、吸附、反歧化)、还原装置、尾气回收装置、后处理装置、渣浆回收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装置等。

四、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有效期:自发布10个工作日后截止。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①大气环境:以厂址中心为中心点,边长为6km 范围的矩形区域。

②声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扩200m范围。

③地下水:项目所在地周边约35.898平方公里范围内。

④环境风险:以建设地为中心,半径5km范围。

⑤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扩1000m范围。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a7d219jrbvrgbaza9s9ug 提取码:8z3j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5、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86号邮电大厦5楼。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部长

邮寄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北梁新区北一区

联系电话:18332643316

电子邮箱:zzs_1112@163.com

六、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158****8718,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2-29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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