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 > 结果公示 > 采购结果

[四川]四川银行新一代电子验印系统升级采购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公-EXJ]
时间:2024-06-15阅读:10

四川银行新一代电子验印系统升级采购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银行新一代电子验印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四川银行采购〔2024〕81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结果公告
采购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包个数1
采购结果成交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价(含税):535000.00元,税率6%。

综合得分:246.17分。

磋商日期2024年6月11日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715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184449210 028-6328973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b座四川发展大厦10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928743489

采购公告链接四川银行官方网站(www.scbank.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https://www.swuee.com/#/purchase/index)上发布
监督部门采购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715号

联系人:苟老师

电话:028-63289673

公示期公示期:3日。公示期从结果公告发布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顺延到休息日、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王女士15928743489】

邮箱地址:【542942113@qq.com】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c)2008-2024 全国招投标资源交易平台ICP证030176681号1-1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