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601]wh[dy]2024011
二、项目名称:漳州公安监管病区合作医院医疗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漳州正兴医院 | 漳州市芗城区北环城路1609号 | 1,264,800.00元 | 1,264,800.00元 |
采购包1(漳州公安监管病区合作医院医疗服务):
服务类(漳州正兴医院)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综合医院服务 | 监管病区合作医院医疗服务 | 漳州市公安局 | (一)医院内部提供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的单独区域,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铁门、铁窗、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违禁物品检测系统等物防、技防系统。设有住院病房、办公区、收治大厅、工作人员休息室和工作人员晾晒区等功能区。 (二)符合医保报销定点条件,可为收治的病员提供医保结算。 (三)住院床位不少于50张,配备专职医护人员不少于18人(主任、副主任各1名,住院医生4名,护士12人),满足24小时值班需求,全天候提供入出院服务。 (四)设立医生值班室和护士工作站,配备全科所需的仪器设备,可满足在病区开展基础检查治疗,可共享合作医院全部的医疗资源。 (五)病区投入使用前,采购人可对成交供应商划分区域、提供床位、空调设备、配备人员及仪器等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 成交供应商须在3日内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六)成交供应商开具药品原则上在医保药品目录范围,超出医保目录用药的应当征得采购人同意。 (七)对无法使用医保且存在争议的医疗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当复核并作出解释,对不合理的费用采购人有权拒付,已支付的成交供应商应当退还。 | 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 | 批 | (一)医院内部提供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的单独区域,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铁门、铁窗、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违禁物品检测系统等物防、技防系统。设有住院病房、办公区、收治大厅、工作人员休息室和工作人员晾晒区等功能区。 (二)符合医保报销定点条件,可为收治的病员提供医保结算。 (三)住院床位不少于50张,配备专职医护人员不少于18人(主任、副主任各1名,住院医生4名,护士12人),满足24小时值班需求,全天候提供入出院服务。 (四)设立医生值班室和护士工作站,配备全科所需的仪器设备,可满足在病区开展基础检查治疗,可共享合作医院全部的医疗资源。 (五)病区投入使用前,采购人可对成交供应商划分区域、提供床位、空调设备、配备人员及仪器等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 成交供应商须在3日内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六)成交供应商开具药品原则上在医保药品目录范围,超出医保目录用药的应当征得采购人同意。 (七)对无法使用医保且存在争议的医疗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当复核并作出解释,对不合理的费用采购人有权拒付,已支付的成交供应商应当退还。 | 1,264,800.00 |
采购人代表: | 郑起荣 |
评审专家: | 蔡冬陵、陈伟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各采购包中标/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0.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漳州公安监管病区合作医院医疗服务:1.711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漳州市公安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
联系方式:1595969129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908-913室
联系方式:0596-2583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溢鹏
电话:0596-2583035
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