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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利伟天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0吨码钉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2-04-24阅读:91

《天津市利伟天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0吨码钉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该项目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内容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利伟天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0吨码钉丝制品项目环

建设单位:天津市利伟天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宝坻区新开口镇工业园区天通路1号2门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

天津市利伟天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14年9月,租用天津市巨翔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翔金属”)位于天津市宝坻区新开口镇工业园区天通路1号2门厂区内部分车间和设施,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和金属表面处理。已建成年产10000吨金属钉工程,正在建设3000吨/年金属件表面处理项目。

为抓住市场机遇,提高产品竞争力,建设单位决定在同厂区内增加租用车间面积,租赁利旧巨翔金属部分设备并新增其他设备,实施“新建年产30000吨码钉丝制品项目”,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建成后年产30000吨码钉丝制品。该项目已在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津宝审批备[2021]143号)。

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除锈和拔丝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相关限值要求。生产线酸洗工序挥发的氯化氢、热镀锌生产线热浸镀锌工序排放的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要求,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热镀锌过程助镀剂分解排放的氨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排放限值要求,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综上,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预计不会对环境和周边人员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宝坻区新开口镇产业功能区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锌锅加热炉等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除风机外其余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厂房外的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根据分析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的相应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镀锌产生的锌渣,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废酸液在需要运输时及时与天津碧源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联系拉运处置,在厂区内危废间不暂存。其他危废如酸槽槽泥、助镀废渣、钝化废渣、废包装物和布袋除尘器除尘锌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 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本项目各风险源采取相应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后,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可将项目风险降至最低程度,不会对敏感目标造成影响。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拟建项目污水处理工艺稳定可靠,污水处理厂出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拟建项目对恶臭气体应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经处理后的恶臭气体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做到合理处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各类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二、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天津市利伟天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新开口镇工业园区天通路1号2门

联系人:于总

②环评单位:天津市宏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工

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

联系电话:13612004924

电子邮箱:bengbengdiu@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

①网络查询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点击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t2ugnuxv-52wd8zf-zdda进行查阅。

②纸质版查询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二”中内容。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对项目选址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区域电磁环境的影响;对敏感目标的生活影响;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见本文附件。

(2)来电、写信或者邮件形式:相关联系方式见“二”中内容。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16.5 kb, 下载次数17

附件2:公众意见调查表.docx17.4 kb, 下载次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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