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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H-c5c]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成交公告
时间:2021-04-19阅读:31

一、项目编号:hc2021-fw0313(招标文件编号:hc2021-fw0313)

二、项目名称: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国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汕头高新区科技东路5号亨泽大厦4楼418号之一

中标(成交)金额:35.8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广东国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通过外包派遣技术人员的形式对新增诉讼档案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加工工作。根据项目需要布置设备和技术人员,实时完成新增诉讼档案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工作。诉讼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流程包括档案接收、案卷整理、案卷扫描、图像处理、ocr识别校对、质量质检、纸质资料移交、诉中材料补扫、数据检查等工序。(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1、承担该项目的全业务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负责与所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并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其交纳各项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2、按照采购方的要求,负责对项目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3、负责项目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等工作,保证其具备完成本项目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出现重大过错的人员,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及时予以更换;

5、负责该项目人员的服装费、餐费及按国家规定应有的各项福利等相关费用。

6、负责该项目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意外问题处置。承担所有人事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7、服务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有为该项目服务的人员各项工作扎实到位:

(1)要保证为该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能严格按采购方要求开展工作,并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

(2)项目人员不得发生弄虚作假行为及责任纠纷;

(3)项目人员须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文明服务。

8、服务单位应按照一定比例配备管理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同时,储备好服务替补人员,随时保证服务上岗人数不低于2人。

9、服务单位应定期对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记录、考核和通报, 对于特殊问题或即发问题要随时汇报。同时,每月一次向采购方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

10、服务单位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配备到位。配备人员到位经培训上岗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一年内不得进行更换。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负责人:吴伟东 成员 :王楸煜、郑家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序号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金额(元)综合得分排名
1广东国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58500.0063.151
2广东讯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58790.0049.002
3广东高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59500.0048.09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地址:揭阳市揭东区金凤路与西二街交汇处附近西南

联系方式:陈先生,0663-3263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206国道贸总大厦(贸总宿舍大门隔壁)

联系方式:林先生,0663-839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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