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吕四港镇渔民保障房(渔港嘉苑东区)二次供水泵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页右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
方登录”,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吕四港镇渔民保障房(渔港嘉苑东区)二次供水泵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无负压成套设备(详见清单)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工地现场)、保险费、安装费、设备投运及调试费、税费、质保金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买方使用的时间。
2.2交货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鹤港路东侧、串场河路北侧。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确保正常使用。
2.3交货期:中标后40天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不低于《启东市供水企业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相关要求》。
2.6质保要求:项目要求整体质保不得少于二年,根据投标人实际承诺的质保年限提供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
2.7售后服务要求:在免费保修期内,中标人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中标人在4小时内予以更换或维修完毕,确保不影响用户单位实际使用。未及时修复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中标人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维修,每次罚2000元扣款。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中标人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合同履行过程中包括质保期内,如供货方违约的,采购方有权在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款项。如货款不够支持本次损失费用,采购方有权向供货方索赔,且视质量、安装、调试、抢修、维护保养服务等过程中引起出现问题,造成的严重负面影响的将列入黑名单,不得再参与启东水司的采购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无负压成套设备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具有无负压设备和水箱(或设备含水箱)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制造商(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或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无负压供水设备或管网叠压成套供水设备等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4)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履约情况:在最近二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7)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8)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0)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11)其他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30日9时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4年12月30日9时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简称:鸿雁3.0系统)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公园中路802号 | 地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办公区3楼 |
联系人:朱耀钰 | 联系人:陆庆燕 |
电话:0513-83109993 | 电话:13584720066 |
招标人: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招标代理人: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024年12月9日